快看!每人每月200元,佛山很多父母可以申请这笔钱!
佛山发布昨天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8年12月25日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由原来每月150元提升为每月200元,新奖励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申领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市民,现在可以到各区申领啦!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城镇居民: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依法收养不影响本条执行);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符合1.2.3.项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依法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
具体怎么申领?往下看,通通有答案!
禅城区
一、申请受理时间
符合奖励条件的禅城区户籍人员,可自2019年4月1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各镇(街道)具体执行方式以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局的通知为准。
二、受理审批范围
1.曾享受加发退休金政策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人员和工资百分百发放人员;
2.新到龄的符合每月领取奖励的人员;
3.已按每月150元标准领取奖励金的人员无需重新申请。
提示: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属于本奖励发放对象。
三、咨询电话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82340755
南庄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2010683
石湾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2262029
张槎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2215676
祖庙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337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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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
一、申领方式
2019年1月15日起(工作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办事窗口递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符合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条件,但未享受按月奖励的对象自2018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死亡的,由其遗产继承人代为履行相关补发申请手续。
此前已按每月150元标准领取奖励金的对象从2018年7月1日起按每月200元的标准自动调整奖励金,2018年7月1日后差额自动补发,无需重新申请。
三、咨询电话
南海区卫生计生局:86326968,86324545
桂城街道卫生计生局:86796261
大沥镇卫生计生局:85793291
里水镇卫生计生局:85662220
丹灶镇卫生计生局:85413695
西樵镇卫生计生局:86887829
九江镇卫生计生局:86589034
狮山镇卫生计生局:86681646
狮山镇官窑管理区卫生计生办:85228545
狮山镇小塘管理区卫生计生办:86682344
狮山镇大圃管理区卫生计生办:81822505
狮山镇罗村管理区卫生计生办:8644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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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
一、这些对象需要申办奖励
《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实施后到龄的人员。
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
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符合《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奖励条件,未在我区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人员。
已在领取150元/人/月的奖励对象不需要再次申办奖励,其每月获得的奖励金将自动提高到200元/月。
提醒: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纳入奖励范围。
二、补发对象
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元/人/月的奖励标准,对2019年1月1日前已在领取150元/人/月的奖励对象,对此期间按已领取的月份补发奖励标准的差额(每月50元)。
三、咨询电话
顺德区卫计局:22833375
大良卫计局:29938083
容桂卫计局:26618025
伦教卫计局:27888226
勒流卫计局:25533239
陈村卫计局:23830042
北滘卫计局:29892021
乐从卫计局:28331096
龙江卫计局:23382546
杏坛卫计局:27388942
均安卫计局:2551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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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
一、申领方式
即日起(工作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办事窗口递交申请。
此前已按每月150元标准领取奖励金的对象从2018年7月1日起按每月200元的标准自动调整奖励金,2018年7月1日后差额自动补发,无需重新申请。
二、咨询电话
高明区卫健局:88633009
荷城街道卫计局:88982600
杨和镇卫计局:88802206
明城镇卫计局:88837076
更合镇卫计局:8884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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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
合资格但未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就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原来已经纳入奖励范畴的群体,不需要再进行重新申请,村居委会按照新提高的标准实施奖励。同时,在新的《奖励办法》实施前已领取150元奖励的,将根据个人应补发的月数,补发增加标准的部分。
咨询电话
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87761267
西南街道卫生人口计生局:87618960
云东海街道卫生人口计生局:88527669
乐平镇卫生人口计生局:87388594
芦苞镇卫生人口计生局:87230682
大塘镇卫生人口计生局:87271915
白坭镇卫生人口计生局:87563020
南山镇卫生人口计生局:872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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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禅城发布、南海发布、健康顺德、高明发布、三水发布
编辑:刘燕君